
6名被告依次為醫院護士余子釗(29歲)、銀行顧客服務助理嚴宇傑(26歲)、無業吳淑馨(55歲)、閉路電視技術員任詠賢(25歲)、客戶助理任漢軒(23歲)及學生張旭敏(22歲)。
控罪指稱,余子釗、嚴宇傑、吳淑馨於今年1月1日,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,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機;任詠賢、任漢軒在同日同地無牌管有兩部無線電通訊機。任詠賢、張旭敏另被控在同日同地,分別管有一個能發生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噴漆,並與關偉洛、李輿鑫、劉子睿、14歲男學生、梁敏及其他不知名的人,參與非法集結。
所有被告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,任詠賢及張旭敏另不得離港、須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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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21, 2020 at 06:22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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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旦銅鑼灣遊行6男女9個月後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提堂(19:20) - 20200921 - 港聞 - 明報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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