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李官信納被告蔡浩民(22歲)有良好品格。他指出,警署警長陳明德供辭不可靠。在控方主問時,陳明德稱蔡浩民用雨傘插向他,繼而用手擋開,惟接受盤問時改口稱被雨傘擊中。李官強調,雖然事情發生在千鈞一髮之際,但認為這是重要環節,不能出錯。
李官續指出,根據呈堂的片段,前部分發生的事沒有被拍下,不知為何陳明德與蔡浩民會糾纏。舉證責任在於控方,不能排除辯方的說法,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。
判刑後,蔡浩民在庭外表示心情平靜,形容自己是「好彩少少」,之前曾作最壞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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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y 29, 2020 at 05:17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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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歲男子被控去年沙田遊行襲警今脫罪官稱警署警長供辭不可靠(18:15) - 20200729 - 港聞 - 明報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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