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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旺角再遊行」清場警認未先舉旗警告- 20200714 - 港聞 - 明報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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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案首被告為案發時15歲、現年16歲的少年,其餘8名被告案發時介乎16至35歲,依次為鄧榮熙、陳駿霆、韓明恩、廖智峯、陳嘉汶、伍兆銘、方施陽和蘇澄怡。

控方播片段 高級警司認聽不到拘捕警告

高級警司莫慶榮於2016年的旺角大衝突擔任指揮官,案發當晚是防暴大隊副主管,率領西九龍總區第二梯隊、機動部隊、40至50名速龍警員及120名偵緝警員。他稱晚上9時許抵達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時,近千名蒙面「暴徒」在水渠道附近聚集,由於警方多次警告無效,他遂下令警員驅散及拘捕示威者,防暴警隨即快跑及制服多人。

速龍藏長盾警後方 免示威者逃走

控方播放由警方拍攝的現場片段,莫慶榮在辯方盤問下稱,從片段中聽不到警員警告市民將會被捕,但他與同袍並非第一次合作,所以相信同袍發出警告時,應該表明會拘捕。辯方問及速龍小隊為何藏身於持長盾警員的後方,並突然衝前追捕,莫形容這是警方的戰術,旨在令示威者措手不及;又稱如果將速龍部署在防線前方,示威者肯定會逃走。

駐守西九龍第二梯隊的女督察馬家謙則在盤問下承認,由於當晚情况混亂,下屬沒向示威者舉旗警告。聆訊今續。

【案件編號:KCCC2065/19】

(反修例風暴)




July 14, 2020 at 03:40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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